粵明確地震預警信息發布標準,對象含港澳地震相關部門
發布時間: 2024-02-20 點擊數量:1878中新網廣州1月26日電 (記者 王堅)據廣東省地震局26日消息,廣東省地方標準《地震預警信息發布》(下稱《標準》)現已獲批發布,將于4月17日實施。《標準》規定當地震預警目標達到藍色預警等級且預估地震烈度為2度時,宜向政府機構和地震預警目標所在區域的公眾用戶發布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對象包括港澳地區地震相關部門。
《標準》明確了省級主導、地市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規定了地震預警等級、發布傳播原則、發布內容、發布對象、發布條件等內容。其中,發布對象除了政府機構和公眾用戶外,還特別增加了高速鐵路、軌道交通、核電站、重特大橋梁、大型水庫等重點行業用戶和港澳地區地震相關部門;發布條件充分考慮了遠場大震對廣東省可能造成的災害或影響,規定當地震預警目標達到藍色預警等級且預估地震烈度為2度時,宜向政府機構和地震預警目標所在區域的公眾用戶發布地震預警信息。
同時,《標準》還明確了廣東省地震預警信息的發布和傳播流程。
據廣東省地震局介紹,《標準》的發布實施,填補了廣東省地震預警信息發布標準方面的空白,同時也為廣東省地震預警系統正式對外服務提供了規范化、標準化指導。
廣東省地震局表示,《標準》正式實施后,廣東省地震預警系統將對照《標準》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系統功能和策略,陸續開通布局在全省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學校、醫院以及核電、水庫、燃氣、軌道交通等重點行業共計1463臺專業預警終端的地震預警信息服務。
據悉,下一步,廣東省地震局將不斷拓展地震預警信息服務渠道,支持和鼓勵第三方按照《標準》要求傳播地震預警信息,進一步擴大地震預警信息服務覆蓋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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